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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七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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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不过,没过一刻钟的功夫,他们的马,突然暴动起来,先是不听使唤,驻足不前,紧接着有惊厥倒下,摔倒士兵的,有半发狂嘶鸣的,总之,刚刚离乞丐最近的几个人,他们的马儿,都相继开始发狂。

街上顿时乱了起来,十几匹马仿佛得了失心疯般,四处乱窜。契丹族这二十几个士兵,被马儿踩踏致死的,就有六人,还有摔坏了腿的。

以往巡街,从未出过这样的事。

忽达的最先想到,是刚刚拦着他们要干粮的乞丐搞鬼。

平常的乞丐要饭,断然不敢要到兵爷跟前,若说刚刚的乞丐是巧合,简直是骗三岁稚童。忽达从未吃过这样的亏,当即去追那几个乞丐,可是,哪里还有乞丐人影?早就跑的无影无踪!

回到军营,忽达就带着此次一同巡街的伍长,去找陶土城最高官职的忽乐,说此事。

忽达,官职不高,平日行事也十分低调,故而,军中知晓他身份的不多,伍长见忽达直接带着他就见忽乐,十分震惊,忽达只是个平常的骑兵,却能直接面见陶土城内最高的契丹族头儿,可见其颇有来头。

伍长正嘀咕之际,听闻忽达朝契丹族驻守陶土城的最高领导人,喊叔父。

忽达将自己在街上遇到乞丐,告诉叔父,听了忽达的话,伍长顿时跟着说,自己作证,忽达的话,千真万确。

忽乐纳闷,听闻侄儿的话,乞丐身上可能藏着东西,导致马匹发狂,这事,可了不得,几个乞丐,就掀翻了十几匹马,若是乞丐人多势众,后果不堪想象。

至于乞丐到底用了什么东西,让马儿发狂,这个看不出来。

乞丐身上脏污,乌漆嘛黑的,即便身上藏了什么东西,也看不出来,于是,忽乐当即下令,调兵五百,驱赶城内所有的乞丐,以防出现万一。

浸染汁液这种事,也只能用在乞丐身上。

若是平常百姓,涂满汁液,满身怪味儿,即刻就会看出端倪,当场抓起来。

费力半天劲,只伤了契丹族十几匹马,被郝将军派出城做任务的几个看似乞丐的人,颇有些不忿。

其中一个身量小的士兵说,“刚刚那个穿皮靴的契丹狗,就是那个踹我踹得最狠的那个,我拧着袖子,将挤出来的汁液,涂在他靴子上了,就是我抱着他脚不松手的时候。”

契丹族不是每个兵,都能穿上羊皮靴,这是军中颇有地位的人,才能穿的,不过,军队里,人们下意识的看军服,分辨身份,这个穿羊皮靴的,大概是家族地位高,本人官职不高。

又或者,不想在军中显眼,才穿的低调,此人正是忽达,忽达的父亲,战死了,故而,忽乐并不想让侄儿,再上战场,因此,交派给忽达的差事,都是军中平常的差事,并不危险。

忽达知道叔父的用心,因此,平日行事,也低调的很,只不过,军中发下来的衣裳可以凑合穿,但靴子之类的,忽达不想凑合。

越是身份高的人,越不想自己的脚凑合,靴子并不打眼,忽达一直都没刻意更换,军中发的靴子,实在夹脚,鞋底也薄,踩到硬东西硌脚。

忽达并不知道,自己一双靴子,暴露了自己的身份,他当时只是担心,又脏又臭的乞丐,碰到自己,才踹人的,奈何,小个子的人,眼睛尖,认出忽达许是贵族身份,抱住忽达的靴子,不肯松手。

能在靴子上蹭到药汁,若他的马发狂,指不定闹出多大的乱子,官职越高,骑的马自然越好。若发了狂,更乱。

忽达并不知道,自己已经被人无形中动了手脚,从叔父里出去后,径直去了马场,他的马,刚才在街上,发狂了,朝他撞过来,被他砍了蹄子,不能用了,只能去马场,重新挑一匹马。

忽达在马场,认真的挑选,他想要挑一个和自己眼缘的好马。

忽达从其中,一共挑了三匹马出来,拉到忽达跟前的,都是好马,他想挑一个跟自己能心灵想通的马儿,毕竟,马儿在战场上,等于自己的臂膀。

战场上刀剑无眼,忽乐告诫侄儿,人群中不可惹眼,故而,忽达最先选了一匹黑色的马,试着骑了两圈,不是很满意,让马夫牵走。

忽达相中了一匹白色马,忍不住上马,骑了几圈,但白色显眼,不能跟着他在战场上出生入死,必须要淘汰掉这匹白色的马。忽乐虽然不舍,最终还是放弃了这匹白马。

忽达从马厩中,另外挑中了一匹棕色的,他骑上去,试了试,觉得挑出来的这一匹不太如意,下马后,忽达没什么兴致了,刚刚在街上砍了蹄子的马,是他训了好久,才跟自己有了默契,眼下,只能先挑一匹,凑合用。

忽达刚下马,马夫牵着刚刚忽达,试跑过几圈的黑色马儿,从忽达跟前路过,准备送回栓起来。忽达不喜欢这匹马黑色马儿的眼睛,总觉得这匹马透着股不精神,但这马的脚力,十分劲足。忽达并未选好马,故而,在马场逗留的时间,长了一些。

他走向挑出来的几匹马中,备选中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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